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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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25X/2025-000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政〔2025〕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天津市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

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促使我市基础教育战线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依法治教、管理育人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改善,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有效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规范管理成果

在坚决规范整治我市基础教育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方面持续用力,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调整优化细化“负面清单”,凝炼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责任落实、全员培训、负面清单、监督曝光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守牢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在严肃查处显性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具体要求,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二)深化重点难点整治

针对我市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整治力度。深化整治利用中小学“校园餐”、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牟利等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节假日上课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和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学习时间过长等屡禁不止、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持续治理“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等影响教育公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纠正违规组织考试、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升学率等教育评价导向不科学的问题。

(三)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要严把政治首关,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担任中小学校领导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各区各校要将规范管理要求转化为行为、内化为理念、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在办学治校中做到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将规范管理要求纳入书记、校(园)长、教师各级培训内容,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后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当前工作重点、难点、“易错点”健全常态化提醒机制。适时开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基本培训,全面掌握“应知应会”内容。深入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基地校建设,形成新任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和学习时间过长治理“哨点学校”制度,优先把群众反映相关问题较多的学校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定期提醒和入校监测的机制。以强化育人为导向,有序推进“高校生源基地”挂牌的规范治理。

(四)提升数智赋能水平

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依托教育部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系统,如实记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不规范管理行为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拓展信息化巡查,整合中高考标准化考场巡查、“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智能安防等系统,加强对校园安全、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等实时监控和巡查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统筹指导,强化机制建设,认真部署推进。市教委负责牵头制定落实专项行动市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难点整治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建立由委内相关处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等多方参与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分级负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理解规范管理的政治意义、民生意义和教育意义,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办学提供支持和条件保障,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对推进工作不力,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引起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教育培训,筑牢底线思维

市教委将督促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国家和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学习,要准确把握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教育责任,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办好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教育。依据教育部办公厅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通知和我市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和我市专项行动要求,形成《天津市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任务清单(2025版)》(见附件)。各区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制定区级实施方案,认真实施专项行动,加强动员学习,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和教研员身上。

(三)强化统筹推进,协同联动抓整改提升

市教委负责全面部署、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整体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立足长效抓整改,杜绝“运动式整改”,全面及时掌握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情况。健全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问题清单共享、整改经验互鉴、监督问责等方式,推动区域学校统一共识、统一步调,加强自律、协同联

动,共同营造区域良好教育生态。

(四)强化监督曝光,落实从严要求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实际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利用专业力量开展视导评估,帮助发现学校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加以整改,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

(五)强化挂图作战,确保见行见效

市教委协同各区,将年度行动划分为部署启动实施、协同联动整改、统筹指导和总结反馈四个主要阶段,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1.部署启动实施。2025年7月初,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完善负面清单,认真部署推进。

2.协同联动整改。2025年7月至9月,市教委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区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

3.加强统筹指导。2025年9月至11月,结合实际通过“四不

两直”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4.做好总结反馈。2025年11月至12月,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进行总结。市教委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的政策制度

附件:天津市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任务清单(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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