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25X/2024-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教政〔2023〕1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教科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委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特制定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育人质量,坚持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特色多样,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显著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以高质量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为契机,到2027年,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着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品牌高中”和优质特色高中,建设35所普通高中“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市16个区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打造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二、重大行动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

1.调结构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统筹资源配置和入园需求变化,进一步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用足用好公办学位资源,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力度减少民办托幼点。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

2.巩固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保障落实我市对教育部门办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办园、乡镇中心园、集体办园等各级各类幼儿园的1200元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充分结合入园需求、普惠性资源供给使用情况以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生均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

3.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实施远郊五区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工程,为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的农村幼儿园配置保教装备,提升办园水平。通过试点探索集团化办园、结对帮扶、区域发展共同体等模式,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4.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强办园行为督导,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质与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巩固完善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常态化线上巡查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市对幼儿园名称不规范、使用名称与审批名称不符、虚假宣传、违规使用幼儿教材或境外课程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

5.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研究探索符合市情的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管理形式。营利性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根据实际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园收费专项检查力度,对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6.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实施高质量幼儿游戏研究实践项目,坚持优质引领与结对帮扶相结合,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落实天津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2023版),指导幼儿园科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发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专项培训作用,夯实保教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衔接,发挥市教科院幼小衔接研究室作用,全面深化联合教研、建设学习共同体等工作机制,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严禁提前教授小学课程。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加强教研定点帮扶,扎根一线研究解决幼儿园实践问题,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 

7.实施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项目。各区要对辖区入学、转学人数以及辖区能够提供的学位资源数进行分析和研判,根据预测情况加强学位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盘活社会资源、扩大班额校额等多种途径持续增加学位资源供给。要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开辟学生活动场地。

8.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根据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按照5年一周期,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统筹南开中学等市教委直属学校与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新建学校合作办学,结对帮扶远城区、环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强化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14个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远城区区内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成城乡教育帮扶共同体,实现乡村学校100%全覆盖。深化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打造50个市级优质办学集团和50个示范学区。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

9.实施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学校建设项目。各区要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在全面梳理农村学校办学情况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资源配置方案。因地制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实施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五年行动,加固改造9.61万平方米农村学校C级校舍,提升改造119.19万平方米农村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更新配置1.38万台计算机,建成297间农村学校信创信息科技教室,遴选培养乡村优秀校(园)长、乡村思政骨干教师、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乡村学科骨干教师、乡村骨干班主任各100名,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

10.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落实天津市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明确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与教育部联合签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推动各区制定整改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对各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列入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内容,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 

11.实施普通高中资源建设项目。各区要根据城镇化发展形势和人口变化等情况,因地制宜优化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新增2.6万余个普通高中学位。加快推进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普通高中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与居民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投入使用。

12.实施“品牌高中”建设项目。聚焦学校治理、优势学科与特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评价改革等重点领域,推进30所“品牌高中”项目培育学校建设,建成一批依法治校、全面优质、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品牌高中”。各区要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13.实施普通高中“强校工程”。围绕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深化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完善托管帮扶机制、强化办学条件保障等,加强35所“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建设,将“品牌高中”建设项目培育学校与“强校工程”项目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捆绑考核,带动城乡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14.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持续深化50所特色高中建设,建设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1个国家级示范区、3所示范校,10个市级实验区、37所实验校,指导学校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优质课程,构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探索形成科技高中、人文高中、外语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综合高中等多样化办学格局。

15.实施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领航学科基地建设项目。对接高校“强基计划”,依托“品牌高中”建设项目培育学校优势学科和普通高中学科特色课程基地,统筹普通高中与高校“1+1”联合在普通高中建设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及跨学科等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航学科基地。

16.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成立市级指导专家组,完善“行政管理—专家引领—学校试点—示范带动”的工作机制,依托市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中心,建设28所学生发展指导实验校,全面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综合指导。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 

17.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区为单位健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核查和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残疾儿童数据互通共享,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持续关心关爱特教教师群体,稳定特教教师队伍。

18.推进普惠融合发展。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信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等相结合。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完善市、区、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发挥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管理、决策咨询与研究指导作用,指导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托学区,结合实际建设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五)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 

19.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以讲好道理为本质要求开好思政课,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人才培养工程改革探索,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序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落实落地。加强优质教学辅助资源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遴选推出一批思政实践教学“精品课”。实施中小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制定各学科课程思政教学指南,重点培育100节中小学课程思政“精品课”,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课程思政研究基地。开展“同学去哪里”“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

20.加强科学与文化素质培养。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天津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实施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建好河西区、南开区2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引领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加强科学教育,落实《天津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开足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和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策划实施形式多样的系列科学营活动,使科技场馆成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实施“青少年科创计划”,每年选拔100名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生,在知名专家学者指导下参加为期一年的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落实《天津市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奋斗青春 书香天津”读书节活动,丰富读书资源,建设读书服务平台,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21.强化体美劳教育。统筹社会资源推进教体融合,开足开齐体育和艺术课程,鼓励义务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开展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防控学生近视。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60%。开展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推动建设基于兴趣小组的美育实践课堂,统筹整合美育资源,建立学校美育实践基地,拓宽学生美育实践平台。实施劳动育人工程,推动中小学以校为单位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创新校内劳动实践,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和校园劳动,定期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建好3个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每区至少建设1个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22.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根据培育时代新人和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加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深入实施新时代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未来教育家行动计划、特级教师训练营计划、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计划等市级师资培训项目,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补齐教师队伍发展短板,突出教师队伍发展重点,引领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23.加强教研支撑引领。健全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发挥各级教研机构在扩优提质行动中的专业支撑作用,聚焦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关键问题,每年开展50场市级“精品教研”活动。各区、各校要常态化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及时总结推广区域、学校、学科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4.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交流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不低于20%,鼓励各区采取“管理团队+教师团队”的组团式交流形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师资资源共享。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机制,立足学区内、集团内和城乡间为主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加快实现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支持开展团队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区域统筹,促进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各区要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

(七)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 

25.提升智慧教育应用水平。建设河西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及和平区、河西区、武清区3个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持续完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开发一批思政、德育、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素质教育拓展资源,推进数字资源建设覆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推广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拓展应用功能,加大在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等方面融合应用,遴选“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典型案例,深化智慧教育平台在资源建设、新型教学模式、“五育并举”、助力“双减”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培训成果,促进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师生应用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加大优秀案例推广力度。

26.推广应用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依托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学籍管理、课后服务、控辍保学子系统全面应用,加快推进党建德育、校园安全、阳光招生、电子毕业证、集团化办学等子系统在我市试点区域实际应用,着力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效能。依托教育部“学有优教”App,搭建家校沟通渠道,加快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八)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27.推进质量评价改革。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各学校依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个质量评价指南,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修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增强评价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

28.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区探索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加强命题研究及日常教学指导,深入推进考试内容改革,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进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29.全面推进协同育人。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落实天津市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开展教师家庭教育培训,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开展研学示范课程、示范线路遴选,加强研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社会实践育人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围绕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改革的政策支持。

(二)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基础教育的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体制,健全保障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结合国家政策和我市财力情况,适时调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探索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改革成果、经验总结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改革的进展与成效,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