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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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25X/2022-0005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规范〔2020〕1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升育人水平,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制定《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429

(联系人:中小学处 刘文利;联系电话:8321510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升育人水平,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现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1.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德育工作。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以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要仪式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加强国旗、国徽、国歌教育,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普通高中学生的国家意识。广泛开展经典诵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强化活动的时代感、吸引力,以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品德修养教育为主题,打造一批具有实效性的品牌活动。(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文明办、市关工委)

2.突出思想政治课的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落实《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发挥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育人功能,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普通高中落地生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切实做好学科德育工作。(责任部门:市教委)

3.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改进科学文化教育。创新教学方式,力求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强化实验操作,确保学生完成课标要求的必做实验,掌握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开展读书活动,建设书香校园。促进图书馆与教育教学全面深度融合,使之成为学校信息资源高地和师生智慧中心、成长中心、活动中心。通过演讲、读书等主题教育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关工委)

4.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强化体育锻炼。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保质保量实施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结合体育与健康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进行健康教育,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培养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责任部门:市教委)

5.完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化机制,加强美育工作。普通高中要保证艺术类学习领域课程的6个必修学分,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曲艺、影视、书法、工艺、电脑绘画等教学模块。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因地制宜组建常态学生艺术社团,开展声乐、器乐、设计、摄影等门类美育实践活动。持续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一场优秀的演出,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责任部门:市教委)

6.抓好关键环节,落实劳动教育新要求。将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开足开好。普通高中阶段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通过落实相关课程、开展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家务劳动等,统筹开展好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培养热爱劳动的品质。(责任部门:市教委)

7.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实践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加强普通高中实践教育活动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实践课堂基地课程开发,规范和提升实践课堂活动质量。创新实践课堂记录认证方式,借助互联网技术完善实践课堂记录机制,建立并推广学生实践信息记录系统,做好学生参与实践课堂的评价工作。(责任部门:市教委)

8.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发挥重要育人作用。制定实践课堂社会资源单位的准入办法,广泛吸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社会资源单位成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学生军训基地的重要育人作用,组织开展好学生军训、学生军事训练营等活动,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到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敬老爱幼、扶弱助残、乐于助人。(责任部门:市教委、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关工委)

9.完善配套制度,发挥导向作用。落实《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利用全市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持续推进区域、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指导有条件的区域、普通高中制定以育人为导向的区域化、校本化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市教委)

二、优化课程实施

10.落实课程方案,完善教材建设机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建立天津市教材委员会,统筹全市教材工作,研究审议我市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做好普通高中教材选用工作。(责任部门:市教委)

11.研制课程安排指导意见,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总结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在课程开设、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以及选课走班教学等方面的经验与问题,制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设置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统筹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优化课程结构,均衡设置课程。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全面使用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做好市、区、校三级专项培训,纳入第六周期教师校长全员继续教育学分。(责任部门:市教委)

12.加强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建设,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完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建设好54个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发挥课程基地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构建体现多元开放、多层次、可选择的,具有学校特色、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学校课程体系。开发建设一批精品网络选修课程。培育一批国家级、市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责任部门:市教委)

13.积极探索普职融通,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发挥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势,为普通高中提供企业、社会等校外课程资源,帮助普通高中学生到企业进行职业认知。鼓励普通高中为中职学校提供文化素质类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类选修课程资源,丰富中职学校的选修课程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开放并提供学科名师、技能大师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优质资源共享。(责任部门:市教委)

14.制定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持续优化教学管理。制定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选课走班、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统考统测等普通高中日常教学管理,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责任部门:市教委)

15.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制定普通高中全部15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探索实施基于情境、问题导向、互动参与、深度思考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开展精品教研活动,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推进教学改革专题研究,破解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责任部门:市教委)

16.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面向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做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个性化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及核心资源开展线上备课、互动课堂、网络教研等工作,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变革。(责任部门:市教委)

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17.完善学生发展指导意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实施意见》。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发展指导方案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开发建设校本化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及课程资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开发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培育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项目。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医教协同机制,提高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18.建立健全选课指导机制,指导学生合理选科选考。完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选课与走班指导意见》和《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建立健全高校讲师团宣讲机制,充分发挥大学开放联盟引导作用,破解学生选科选考难题。(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

19.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确保考试严谨规范。落实《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采取远程视频监控、现场巡视等方式,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专项督导。优化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间安排,研究制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组考办法。(责任部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新高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命题工作。科学确定高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命题指导思想和原则。合理设计试题内容,注重考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命题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命题突出育人导向、基础导向、能力导向和素养导向,充分发挥高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考试功能。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继续实行天津市自主命题,实施政、史、地、理、化、生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命题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不再制定《天津卷考试说明》。开展各科目试测工作,为新高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命题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加快题库建设,启动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计算机化题库一期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1.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命题队伍建设。要求有关高等院校和普教系统高度重视命题教师推荐工作,落实教师参加命题工作的权益。遴选并建立学科专业齐备、年龄结构合理的命题教师数据库。加强命题技术培训,满足德智体美劳考查要求,促进考试内容更加贴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责任部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2. 制定并实施2020年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案,确保高考改革平稳落地。研究制定2020年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案,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开展全流程模拟,演练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后的各个工作环节。实施2020年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案,以强基计划为切入点,探索在高考录取中应用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平稳推动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责任部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

23. 做好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推动区管校聘改革。指导推动各区落实《天津市教委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津教规范〔201924号)要求,做好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通过教师交流、对口帮扶、继续教育、培养培训等方式,加大教师调配统筹力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4. 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保障普通高中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时,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学校,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对工作量、实际贡献和工作绩效的考核,指导学校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5.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将教师实施新课程、指导学生发展、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和教师实验教学能力等内容纳入天津市中小学学科领航教师培养工程等市级师资培训项目和普通高中教师全员培训,提升教师推进课程改革的专业能力。(责任部门:市教委)

26.做好学校布局规划,不断扩大学位资源。实施《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指导各区紧密结合常住人口变化,综合考虑海河英才计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因素,统筹做好本区普通高中布局规划,明确普通高中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指导各区加大普通高中建设改造实施力度,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责任部门: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27.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学校办学条件。研究建立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市、区分担责任。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得低于每生每年1450元。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统筹规划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系统、学生评价系统、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等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积累数据资源,建立智能分析系统,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供数据依据和分析结果。制定学科教室、专用教室、创新实验室等装备指南,修订《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装备配置标准》。(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导

28.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破解育人方式改革难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市级政府统筹,落实各区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和校舍资源不足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责任部门: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29.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严把育人改革方向。巩固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体系,完善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规范党组织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年级组或学科组上,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教委)

30.完善督导评价指标,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将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区政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督导评价指标,将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经费使用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消除大班额等方面列入督导检查指标,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问责、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市教委)

31.加强办学质量督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加强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监测,开展以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为重点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责任部门:市教委)

32.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合力育人。利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种社会资源,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广天津市中小学三结合教育工作经验。使用好《天津市家庭教育系列丛书》,指导开展家庭教育。(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妇联)

3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橱窗、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及时解读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深入宣传正确教育观念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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