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规范〔2019〕26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除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教育系统各单位冬季除雪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工作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教育教学的影响,根据《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我委特制订《天津市教育系统除雪工作预案》,经市教委第1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教育系统除雪工作预案
为规范教育系统各单位冬季除雪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工作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的安全,依据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除雪工作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降雪时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降雪天气对我市教育系统师生的影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2 预警响应分级
本市将降雪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Ⅰ级(红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业有较大影响。
Ⅱ级(橙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业有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Ⅳ级(蓝色)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全市性降雪,在市清雪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四级预警、三级响应"的要求,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区域性降雪,由区清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3 预警响应责任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除雪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和解除全市性降雪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响应,由市教委根据市清雪指挥部要求,通过天津教育综合办公平台、天津教育政务网网站以及"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预警响应通知,各教育系统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启动和解除区域性降雪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响应,由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按照所在区清雪指挥部预警响应通知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4 应急措施
4.1 Ⅰ级响应
(1)全市性降雪,由市教育系统清雪指挥部根据全市降雪情况预判并决定,可实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弹性教学方式。
(2)及时清扫校园内积雪。
4.2 Ⅱ级响应
及时清扫校园内积雪。
4.3 Ⅲ级响应
及时清扫校园内积雪。
5 工作职责
5.1 市教委职责
市教委成立教育系统清雪指挥部,市教委主任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办公室、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学前教育处、中小学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办公室)、高等教育处、宣传处(教材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安全稳定处、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启动和解除全市性降雪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响应。
5.2 区教育部门职责
(1)各区教育局应根据《天津市教育系统除雪工作预案》制定分预案,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并负责区域性降雪时本辖区内降雪预警的响应与解除。
(2)各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等工作,努力降低因降雪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各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信畅通,要完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因降雪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各区教育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教委和区人民政府,严防迟报、漏报、瞒报等事件的发生。
5.3 学校(幼儿园)职责
(1)学校(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响应指令后启动实施。
接到停课通知时,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电话、短信、校园网站、微博、微信、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2)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出勤管理,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防范工作。教师应在放学后巡视教室,确保关好门窗、电源。
(3)降雪时,学校(幼儿园)要对雪后较滑的路口台阶、各楼梯口采取安全防滑保障措施。雪后,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清扫积雪,确保雪后的学校主要干道保持清洁畅通。另外,学校(幼儿园)要教育要求学生,雪天不得把冰雪带入楼(室)内,以防摔伤。
(4)学校(幼儿园)要对宿舍、班级的取暖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降雪时,学校(幼儿园)要停止体育外堂课或户外运动,在积雪清除前,学生不得进入运动场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学校(幼儿园)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领导干部、教师24小时通信畅通,因降雪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本预案自2019年12月7日起施行,2022年12月6日废止。
附件:天津市教育系统清雪指挥部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