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政〔2019〕23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扎实推进《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36号)的实施,落实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同时,把"十项准则"和"处理办法"转化为教师的行为指南与禁行底线,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严肃查处违反"十项准则"案件,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现予印发。
附件:1.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2.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3.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
2019年11月26日
(联系人:市教委教师工作处 王旸;联系电话:8321510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