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文件已废止)
市教委关于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两委各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技〔2018〕4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年)》(津政办〔2016〕57号)、《天津市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津教委〔2014〕49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本市网络学习空间的深入发展与覆盖行动,规范本市现有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变革,以教研拉动教育服务模式创新,以信息化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变革,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相关各级各类教育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引领,以现有天津市中小学人人通系统为支撑,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资源为基础,以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面向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全体教师和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面建成基于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资源的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全市范围内对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整合,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服务规范,最终实现与国家网络学习空间的资源数据、行为数据贯通,做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以空间为支撑,通过常态化的教与学应用、信息化的教学管理、多元化的教学治理、智能化的数据分析服务,逐渐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三)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结合本市教育特点与优势,统筹规划市、区、校空间建设与应用工作,整合已有各级各类网络学习空间,规范数据接口标准,建立准入机制,积极吸纳第三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
2.教学引领、全面育人。
以教师为引导,以学生为根本,充分认识新时代、新技术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对教育发展的变革和促进作用,加速空间建设与应用,以教研拉动教育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并充分利用空间及优质资源应用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改变教学、学习方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全面育人。
3.常态应用、模式创新。
探索课前、课中、课后多个场景下基于网络学习空间及核心优质资源的应用模式,以国家课程教材为出发点,延展各类资源共享服务模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创新应用,输出有示范性作用的典型应用案例重点推广,激励"点、线、面"的常态化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统筹规划各级各类空间
依托天津市中小学人人通系统,汇聚以国家课程教材为核心的面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的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各区网络学习空间打通,各级空间应确保以国家空间的数据标准实现账号互通、用户行为数据互通、资源贯通,到2022年实现用户"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从学校空间、区级空间、市级空间到国家级空间,确保用户行为数据可以逐级向上进行同步及数据统计分析,以达到空间数据统筹管理。汇集现有各类网络教学、网络教研、数字化图书馆、学业评价与过程性评价、个性化活动与综合素质评价等公共应用服务,打造出面向教师、学生、家长、教研员、机构、管理者的网络学习空间。
各级空间(包括区级、学校等)应具备网络学习空间的基本功能,包括个人管理、消息管理、资源管理、应用管理、社区管理、个人数据管理。同时针对教师、学生、家长、管理者、区域学科教研员等角色用户的应用场景,在空间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应提供有针对性的个人工作台。
其中:
教师用户空间应具备基本的教材中心、备课中心、授课中心、课程中心、测评中心(含作业、学业评价等)、在线活动、在线辅导等教学管理功能,以及学情分析、网络研修、成长档案、班级群组等功能;
学生用户空间应具备基本的教材中心、学习计划、课程中心、测评中心(含作业、学业评价等)、在线活动、在线辅导、互动课堂等学习管理功能,以及学情反馈、成长档案、班级群组等功能;
家长用户空间应具备校内公告、学习计划、课程中心、测评中心(含作业、学业评价等)、在线活动、学情分析、综合素质评价等学情查询功能,以及班级群组等功能;
管理者用户空间应具备教师培训统计、学生活动统计等办学情况查询功能,以及空间应用查询等功能;
区域学科教研员用户空间应具备教材中心、在线活动组织、教研情况查询等网络研修功能,以及辅导中心、学科活动统计、班级群组等功能;
机构空间以班级、学校、区域等为单位,应具备成员管理、生成性资源管理、信息发布、活动组织、活动分析、机构数据统计等基本功能。
原则上要求用户使用市级空间,也可在与市级空间完成数据对接后使用区域或学校已有空间,各级空间按上述功能要求进行搭建或完善,空间必须能够实现自运转,提倡引入各类公共应用服务、数据分析服务以实现空间的常态化应用。
(二)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服务,探索本市优质资源积累模式
多渠道、多类别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在以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数字教育资源为核心资源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服务,通过空间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打通,帮助用户免费获取国家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采购、集成等多种形式,帮助用户获取第三方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开展信息化教研、教学活动,探索本市优质教育资源的积累模式,通过空间构建名师工作室、研修共同体、学习共同体等方式,以空间为媒介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将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共享。
空间的资源共享服务应集成多种基础性教育资源,包括数字教材、课程、课件、教学设计、试题、基础素材等,同时以国家课程教材标准目录为基础,逐渐建立更加精准化的资源标引、知识图谱,并以此作为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标引属性,作为资源检索、资源分享、资源智能推送、资源交易等服务的核心要素,为更科学化、更精准的数据分析服务提供主要依据。
(三)深化空间优质资源应用,积累可推广先进经验
深入调研各区教育信息化开展情况,设立智慧教育示范校,到2022年,每个区至少在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立1所示范校,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及优质资源的常态化应用实验,通过搭建智慧教室、利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及应用,探索与实践推动本市基础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以学期为单位形成优秀案例,逐步提升信息化与学科相融合的教学水平,形成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举办各级各类应用展示活动推广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
以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数字教育资源为基础,制定符合本市特色的课程建设标准,探索积累可实施的地方精品网络课程,利用空间开展各类活动,遴选各类精品网络课程,通过研修共同体、学习共同体等群组交互功能,有效共享本市精品网络课程,教师通过空间的课程中心在线引导,布置学生课程学习作业或以学生在线选课等形式,引导学生在线学习本市精品网络课程,通过空间对用户课程学习的行为数据分析实现学情反馈,推进精准化教学。
(四)建立空间应用培训体系,推动管理者率先应用
各区开展面向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等的"网络学习空间"培训工作,5年内完成教师全员培训,保障全体师生"有空间、用空间",发挥网络学习空间优势,逐渐形成常态化应用。通过建立空间应用的专项管理组织机构,深入调研各级管理者的空间应用情况,掌握学校动态、开展教学评估、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各类名师资源供给,优化教师评价机制、实现过程性评价与精细化管理,将空间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体系。推动管理者率先应用空间,基于信息化开展学校日常办学情况管理、教学情况管理、家校沟通等,提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精细化数据采集,科学化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五)科研、教研、教学多重并举,推进空间常态化应用
各区、学校应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以网络学习空间及优质教育资源为研究内容的科研课题,通过参与多种教研模式、教学模式研究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并将典型研究成果推广到实际教学当中去。
组织学前、中小学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以空间为载体创建研修共同体,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纵向引领市、区、校三级学科教研工作,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及优质教育资源改变传统教研模式,开展线上协同备课、网络教研活动等,打磨常态化应用的教学模式。
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个性化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学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及核心资源开展线上备课、互动课堂、网络教研等工作,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学期为单位,学校每学期面向教师、学生开展阅读活动、信息化作品展示等活动,教师每学期应上传不少于50%课时的备课资源、使用数字教材授不少于50%课时数、通过空间布置形式多样的作业,学生每学期应在教师的引导下参与在线课程学习,以实现空间的常态化应用。
(六)构建教育大数据平台,精细化采集用户应用行为
基于天津市中小学人人通系统搭建教育大数据平台,通过汇聚以国家课程教材为基础的多渠道、多类型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数据字典,完善知识点体系结构,围绕国家课程教材标准化教材目录、精准化资源标引、多维化知识图谱,逐步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的资源应用分析维度,统筹各级各类集成性优质资源的分析维度,提升教育大数据综合分析决策精准能力。
(七)大数据辅助决策服务,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科学性
以精准化的资源共享服务为根本,通过采集各级各类用户在网络学习空间及各类公共应用服务的行为数据,形成学生从学前阶段到高中阶段的电子学习档案,通过对用户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优质资源的行为数据、过程性评价数据进行大数据深度挖掘与综合分析,帮助各级管理者了解区域内用户的信息化应用情况,掌握区域内用户的教学与学习的情况,辅助区域教育部门进行决策分析,帮助教师、学生、家长用户了解教学与学习情况,辅助用户对个人成长与发展进行决策分析;全市范围内整合网络学习空间,与京津冀协同、与国家网络学习空间对接,实现数据交换、行为交换。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空间建设与应用工作专项组织机构,机构成员需涵盖市、区、校三级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及学科教研专家,组织机构负责研究确定本市空间建设、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空间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等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空间稳定运行、资源持续更新、功能持续迭代。由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对教研服务、教师能力提升、应用咨询服务等方面制定管理办法,基于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数字教育资源应用,保障空间的常态化应用。将空间建设与应用相关指标纳入天津市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明确包括空间开通率、生成性资源数量、作业完成数量等评估条例,逐渐转向资源应用体验、资源交互体验、推广服务效果、应用成效等方向,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精细化记录与分析,提升督导评估对用户过程性使用情况的分析,提升评估科学性与精准性。
(二)制度保障
在本市范围内建立以学科教研为主导的学科专家组织,通过学科教研体系纵向贯穿市、区、校三级之间利用空间提供智力服务。积极引入本市以外区域的优秀教师、高校、企业等优秀人才利用空间提供智力服务。在区域、学校应对于教师原创资源的知识产权及提供在线服务的劳动投入予以认可,并给予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考评环节的政策支持,引导教师主动利用空间及核心资源组织日常的教学活动。引导学校创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激发学生主动利用空间,精细化采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学业评价、学习成果、个人能力等数据形成学生终身电子学习档案,为升学、就业等评价过程起到重要作用。
(三)经费保障
定期对各级空间应用情况做调研和数据监测,市、区、校三级分别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包括设备采购、服务购买、多样化应用服务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空间建设经费、资源服务采购经费、运维经费、培训经费和应用服务经费的合理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空间的稳定运行和常态化应用,统筹考虑偏远区域的空间建设与资源建设需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开放的态度,借助企业优势参与空间建设与资源建设,不断优化空间与资源,确保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空间服务,并给予企业相应的收益。
(四)安全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与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本市空间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尽快推进落实网络安全的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完善本市各级用户生成性资源的内容审核机制、应急处理制度,通过空间与用户签订安全保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空间的网络安全。
2019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