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教政〔2019〕5号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天津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教育两委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天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天津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总体目标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全市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精准教学,构建泛在化、个性化、终身化精准学习体系,促进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普遍提高和信息素养全面提升。到2022年,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 基本内涵
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云-网-端" 为基本架构,"市-区-校"三级统筹规划建设,全面实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体系与区、市、国家实现逐级无缝对接;建设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高速有线、无线教育网络,实现教育教学管理应用终端和智能移动终端互联互通;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和共享,实现教育均衡化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讯、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从基础设施、资源到应用的数字化。建设随时记录、提取、挖掘、分析的数据平台,构建智慧管理、智慧教学和智慧育人的数字环境。
实现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提升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科研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和信息素养;促进中小学全体师生利用各种智能终端进行泛在学习、即时交流和广泛分享;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资源、教学活动及全体师生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提升校园管理效能与决策水平。
(三) 建设原则
融合创新驱动。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核心理念,以信息技术应用带动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应用的常态化,并支持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流程的优化与重构。
服务模式推进。总体规划、战略思考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应用。充分依托国家、市、区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教育云公共服务,相互协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应用特色发展。立足"三通两平台"建设成果,区域数字校园的规划与建设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超前性,突出应用创新;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目标,突出特色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校园环境建设提升工程
在"三通两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级云服务能力,规范教育数据接口,依据"覆盖全市、统一标准、上下联动、数据共享"的原则建立市级教育数据中心,并做到数据本地留存,为天津教育发展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天津市教育云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的开放和各级系统之间的融合。进一步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服务能力,提高区级(学校)教育教学应用系统与市级系统之间的数据同步效率,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实时高效共享。
各区要积极完善区级教育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规划区级综合服务平台,做好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做好市级平台的区级支撑工作,实现市、区分级部署。加强区级基础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提供应用云服务,确保本区域内教育系统应用原始数据及过程性数据本地留存。加强区内网络基础建设,为本区中小学各类教育应用提供基础环境支撑。为区内特色校级应用系统提供大数据存储及接入等服务。各区要建立为学校信息化服务的区域整体服务运维体系。
中小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一步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有线、无线网络要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学校网络应接入天津教育科研网,网络带宽能够支撑日常备授课、移动学习、移动教学、移动办公等需求。学校要提供开展信息化教与学活动、学科实验与创新能力训练、校园文化与生活服务的物理场所,支持多种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施、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与教职工利用信息技术享受便捷的校园文化生活。学校要建有智能一卡通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要为学生或教师自带信息化设备提供相适应的服务。要采用智能化设备对学校常态教育教学应用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各中小学要本着市、区统一部署规划的原则,对于通用流程、高度共享的系统应使用市、区级统一平台,学校要接入上级平台,原则上不再自行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和应用平台。对于特色应用系统,学校可自建,但要统筹考虑与市、区两级系统的数据共享问题,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二)中小学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工程
市级应用采用国家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依托天津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已上线运行的市级系统应用,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市级应用应具备教研科研管理、资源管理、师生信息管理、宏观数据分析等功能。
区级应用应在市级应用的基础上采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方式建设符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通用系统和特色系统。应用数据本地留存,并对数据进行收集与分析,根据市级要求将相关数据通过接口共享至市级平台。区级应用应实现育人管理、教学管理、教育评价、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生活服务、基础信息管理、云存储服务等功能。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开展应用模式创新、校本特色应用、智慧教育探索等方面的研究;可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与处理方式,按照"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设置信息采集点,对学生成长过程的信息数据进行伴随式记录,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以实现学生画像及成长预警、教师画像及专业发展预警的应用。应用数据按照准入机制和数据规范,通过接口共享至区级平台。
(三)中小学师生素养提升工程
提升用户的信息素养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包含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教科研人员等五类用户群体。学生应加强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学习能力;教师要主动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进而提升自身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信息素养,全面提升管理干部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要提落实小学信息化专(兼)职技术人员履行 "技术、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职能,提高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服务能力;要推动教科研人员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基础教育教科研人员的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育科研引领能力。
三、 保障措施
(一)网络安全保障
建立以各级教育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设置专职机构及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及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并及时督促整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相关网络保密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安全防范、监测、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查补安全漏洞,容灾备份工作。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市、区、校联动机制,市、区级分别成立数字校园建设领导机构和建设队伍,保障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有序进行。市教委网信处负责全市数字校园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市电教馆负责基础教育数字校园的研究、指导、推动工作。各区教育局为本区数字校园全覆盖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部门组织推动本区数字校园全覆盖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强化教学应用,加强对数字校园应用工作的领导、协调并组织按计划部署与实施。
(三)制度保障
各区制定数字校园全覆盖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指导学校进行数字校园应用,制定创新性信息化教学应用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政策,建立数字校园绩效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制定并实施与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合作的准入机制。
学校根据区级数字校园全覆盖建设规划,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数字校园应用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数字校园运维、总体管理制度及办法,建立完备的数字校园管理规章。
(四)经费保障
明确数字校园建设的经费预算,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做好对市、区、校数字校园相关建设及应用情况的调研与监测,将各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建设、运维、培训等经费的比例,优化支出结构。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