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8〕20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精神,现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2019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寒暑假12周。第一学期于2018年8月27日(周一)开学,2019年1月21日(农历腊月十六,周一)放寒假,教学周为21周;第二学期于2019年2月25日(农历正月二十一,周一)开学,2019年7月8日(周一)放暑假,教学周为19周。
请各中职学校认真执行教学行政历,不得随意变更。普通中专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征求办学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我委中职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区教育局的安排进行调整并报我委中职处备案。
附件:1.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2018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