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7〕69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市教委制订了《天津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三科教材培训工作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材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对于从小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培训的目的,是让每一位教师充分认识三科教材的重要思想价值,准确把握新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使三科教材的价值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各区教育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精心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组织方式
本次培训分为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区级全员培训两级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市教委负责落实,各区教育局做好参训骨干教师的组织工作,确保骨干教师准时参加培训。
区级全员培训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主管领导要牵头相关部门,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建立培训工作考评机制,确保课前培训工作有效落实。
各区区级全员培训方案电子稿请于7月7日前报市教研室jysoffice@163.com;区级全员培训务必在7月底前完成。
三、培训经费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由市教委统筹安排,区级全员培训所需经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14号)的精神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教材体现国家意志,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材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对于从小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培训的目的,是让每一位教师充分认识三科教材的重要思想价值,准确把握新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使三科教材的价值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任务
通过市、区两级培训,使义务教育三科教研员,以及全市小学一年级、二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两科全体任课教师、初中七年级、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全体任课教师,全部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课前培训。
三、培训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科教材建设的有关要求,三科教材建设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工作考虑;三科教材编写思路和基本体例介绍;教材重难点解析、教学指导及实施建议;教学案例解析、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教学中的落实等。
四、市级骨干培训
市级骨干培训为培训者培训,由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骨干教师每区各8人(滨海新区25人);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骨干教师每区各8人(滨海新区25人);义务教育三科教研员。每学科培训教师总数180人左右。
(二)培训方式
市级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方式为主,兼以网络研修等其他培训方式。每学科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三)培训管理
市级骨干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时纳入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
(四)时间地点安排
小学道德与法治,于6月22-23日两天。
小学语文、初中语文,于6月20-21日两天。
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于6月26-27日两天。
各学科培训地点和报到时间,以市教研室通知为准。
五、区级全员培训
任课教师全员培训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区教研部门协助完成。
(一)培训对象
小学一年级、二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全体任课教师;初中七年级、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体任课教师。
(二)培训方式
区级全员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兼以网络研修等其他培训方式。举办单位应记录保存所有培训课程的影音资料,并上传相关网站,供教师研修学习。对于偏远地区,要组织力量"送培下乡",帮助乡村教师提高把握三科教材的能力。
(三)学时及时间安排
一年级、七年级全体教师培训,每学科不少于24学时;二年级、八年级全体教师培训,每学科不少于16学时。
区级全员培训7月底以前完成。
六、保障服务
(一)提供培训资料
市教委为骨干培训对象提供经审查通过的三科教材、教师用书及培训资料。同时在天津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上开通"统编教材教师培训服务平台",免费提供授课视频、试教试用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供教师进行网上研修。
(二)支持培训力量
市、区两级教研员要结合日常教研活动,针对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跟进培训",为一线教师提供持续的教学指导和专业服务。市教研室建立储备培训学科专家库,支持各区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责任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三科教师培训工作,要建立培训工作考评机制,对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单位完成培训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四)培训经费
市教委承担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统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统筹。
七、骨干教师培训注册报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三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培训报名,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1),并于6月16日前将本区报名统计表电子稿发至jysoffice@163.com邮箱中。
接受培训的骨干教师、教研员,报到后要填写骨干教师、教研员培训登记表,交市教研室相关学科管理。培训完成后,市教研室统一将该表反馈给各区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
附件 1.天津市三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培训报名统计表
2.天津市三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培训登记表
抄送: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