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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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25/2016-0022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委办〔2016〕14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教委办〔2016〕143号

     

  

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各直属单位、各办学单位:

江西丰城、重庆永川等地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o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124号),要求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以及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为总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度,明确细化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压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津党教〔2016〕74号)和《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o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124号)要求,在今年数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巩固深化,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关键时期,在校园在建工程安全、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各领域,再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总体工作部署,同时要突出重点,在关键安全领域进一步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一)在建工程安全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o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124号)要求,进一步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特别是要重点排查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坍塌事故。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两个办法(试行)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党教〔2016〕64号)精神,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品等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复查并严格落实"四无一保"和"五双"的管理制度。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雷、防汛、防高温、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快实验室药品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加强压缩气体钢瓶规范管理,校内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要按照标准设置、使用和定期校验,确保灵敏有效,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确保万无一失。

(三)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以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实验室、实训基地、机房、涉外交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超量违规存储货物,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签订消防维保合同,保障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强化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推动本单位下属各部门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开展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师生消防意识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食品安全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餐饮食品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及其原料索证台账、库存食品原料的清查及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检查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和使用标识不全的食用油、无检疫证明的生鲜肉;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菜品留样和记录等情况;检查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度建立情况。

(五)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各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以近期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为警醒,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道路交通执法部门,对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以及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信息台账建立和更新情况,信息台账要与属地交管部门共享;检查各学校是否每学年将《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份信》发至每一位学生手中,并建立回执台账;检查各区教育局是否与交警支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向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发厅〔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江西丰城、重庆永川等地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严防教育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要求,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学校各项安全重点工作,特别是校园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和校车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

各学校要在今年数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巩固学校安全大检查成果,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在校园在建工程安全、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安全领域,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各校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督查,着重督查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督查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督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等。

三、进一步督促抓好整改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大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要组织"回头看",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要实行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清除。

四、立即组织开展校内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地方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校内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要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和层层转包行为。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会同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建设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五、立即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近期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为警醒,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道路交通执法部门,对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和省市两级校车安全管理等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以及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部属高校,在前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如有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新情况,请随时报我部发展规划司,电话/传真:010-66096504、66096235,电子邮箱:ghshqc@moe.edu.cn。我部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7日

 

 

 

 

 

 

 

 

 

 

 

 

抄送: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天铁集团教委。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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