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6〕117号
市教委关于2016-2017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近年来,伴随着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和现代化达标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各区、学校开展了丰富的艺术展演活动,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专业特长。
为减轻学生负担,简化艺术特长生认定程序,今年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将采取学生申报,学校审核,区艺术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市认定办公室认定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
现将《2016-2017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工作的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做好艺术特长生认定的组织工作。
附件:2016-2017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工作的安排
2016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