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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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教委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25/2016-0017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委办〔2016〕1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教委办〔2016〕113号


     

  

市教委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各直属单位、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各有关办学单位:

当前,正值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津消安〔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教委保卫处,2016年11月10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工作期间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2017年3月25日前书面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3215167,83215166(传真)。

电子邮箱:edubaoweichu@163.com。

 

 

 

2016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津消安〔2016〕5号

 

为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李鸿忠书记"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建立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体系,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铁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积极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112号)、《天津市消防条例》《安全天津建设纲要》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级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对照《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积极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火灾抗御水平。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对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疏散,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和隐患自查自改等7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并对以下7个领域和内容开展重点排查:

1.易燃易爆单位。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剂储备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情况。

2.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排查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装修装饰和保温材料等情况。

3.地下轨道交通。重点排查高峰时段大客流应急管理措施、列车运行火灾预警处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商业经营与站点运营等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商场市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商贸集中区、步行街及建筑中庭防火措施落实、餐饮场所使用明火、违规设置店铺摊位等情况;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厨房操作间是否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油烟道是否定期清理并登记,燃油燃气管道是否经常检查和保养并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自动切断装置等情况;重点排查医院医用氧气瓶储存情况,病房、手术室及存放药品、放射性治疗设备等重点部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情况;重点排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师生的消防科普教育等情况;重点排查养老福利机构是否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等情况;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燃放冷焰火,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情况;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储存区域与居住区域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情况。

5.居民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重点排查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等情况;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是否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是否严密到位等情况;公共区域是否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是否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等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等情况。

6.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排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电工并持证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以及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是否改造,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等情况。

7.重点时期。重点针对全国和我市"两会",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涉及的重要场所开展排查。全国和我市"两会"前,重点对向北京"五供"单位、代表住地、会场、新闻中心等涉会场所开展排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针对人流、物流集中和夜间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夜查。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整治"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在全市构建严密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追究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整治火灾隐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属地化管理。各区、乡镇、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负主责,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落实到位。要组织研究并解决辖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严格监督本区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力量,配足人员装备,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2.全面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单位主体准入关,严格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商务、文化、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要切实督促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养老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行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消防部门要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为解决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采取罚款、责令"三停"、临时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各行业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能,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3.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消防等监管部门。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负责人,落实整改方案、资金和防范措施,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4.全面强化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措施。各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梳理隐患问题,制定措施,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全市现存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特别是国家层面挂牌督办的,属地政府要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责任,划定时限,倒排工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对久拖不改的,属地政府要定期约谈单位责任人,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从严查处。同时,要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达标、隐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确保治理不留后患。

(三)完善消防安全"大防范"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切实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各区政府要制定出台辖区内消防专项规划深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底数,制定补建计划。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涉及建制镇的区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深化工作,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区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点、应建尽建、按标建设"的原则和"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要求,将"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消防站、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纳入本地区建设计划,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强化用地、经费保障,切实加快消防队站建设。要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2016年底各区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95%、完好率达到100%。各区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人造水源,建设消防取水码头(水鹤),弥补市政消防水源的不足的问题。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各区按照年度任务要求,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2016年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0名、消防文员100名(不包括历史欠账);加快发展乡镇专职消防队,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其他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同时,每个区至少建设一支"混编"政府专职消防队(滨海新区至少建设5支)。

4.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和居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公安消防部门要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部门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各区政府要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或队员。2016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4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5.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区要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街道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2017年3月底前,7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6.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全市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7.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各区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对接、紧密融合,要在2017年3月底前将重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内容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特别是全市6个纳入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区(管委会)要先行先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各区要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区级远程监控管理平台的建设任务,并将辖区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系统。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8.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各区政府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119消防宣传月"专项活动;各级媒体要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各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部门要继续强化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片包干,对分管地区和行业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区、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发展。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各级行业部门要主动担当,不推诿,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构建严密的火灾防控工作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长效发展。

(五)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各部门完成《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消防工作不力、以及火灾高发多发的区域和行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天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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