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5〕124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直属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2015年7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管理规定》(津政办发〔2013〕89号)和《建立健全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津教委〔2015〕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直属学校校舍的科学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台账》)印发给你们。
《台账》适用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其他非教学类教育机构房屋、设施、土地、道路等安全检查工作应参照执行。
各单位按照《台账》的要求,定期做好校舍检查维修工作,记录相关检查情况、会议记录等。每年初学校将上一年度《台账》原件加盖公章交本单位档案室存档。此《台账》作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录日常校舍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台账
2015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