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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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儿歌》加强小学学校安全教育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25/2015-001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委办〔2015〕84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教委办〔2015〕84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儿歌》加强小学学校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相关直属学校:

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培养安全素养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和素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为此,市教委组织编印了《校园安全儿歌》。旨在帮助一年级新生了解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同时,逐步适应小学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校园安全儿歌》将在2015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免费发放给全市一年级新生。现就《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区县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和教师使用好《校园安全儿歌》,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微博等各种交流平台广泛宣传《校园安全儿歌》,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安全的舆论氛围。让学生认真学习安全自护知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安全素养,远离意外伤害,健康成长,拥有快乐的童年。

二、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学生特点科学合理使用《校园安全儿歌》。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有的放矢,拓展和延伸《校园安全儿歌》的内容。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学生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要将其融入各项教育活动之中,重在行为习惯的养成,接地气,重实效。不要将《校园安全儿歌》作为识字的教辅资料,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三、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将《校园安全儿歌》列为家长学校的学习内容。将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拓展到社会,强化每一位校长、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对学生安全保护的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模式。帮助一年级新生尽快融入学校日常学习和生活,养成自我保护的习惯,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在《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过程中,要多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和反馈。市教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校园安全儿歌》使用的督导和检查。

                           

附件:《校园安全儿歌》文字稿



 

201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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