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5〕84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儿歌》加强小学学校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相关直属学校:
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培养安全素养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和素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为此,市教委组织编印了《校园安全儿歌》。旨在帮助一年级新生了解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同时,逐步适应小学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校园安全儿歌》将在2015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免费发放给全市一年级新生。现就《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区县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和教师使用好《校园安全儿歌》,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微博等各种交流平台广泛宣传《校园安全儿歌》,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安全的舆论氛围。让学生认真学习安全自护知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安全素养,远离意外伤害,健康成长,拥有快乐的童年。
二、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学生特点科学合理使用《校园安全儿歌》。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有的放矢,拓展和延伸《校园安全儿歌》的内容。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学生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要将其融入各项教育活动之中,重在行为习惯的养成,接地气,重实效。不要将《校园安全儿歌》作为识字的教辅资料,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三、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将《校园安全儿歌》列为家长学校的学习内容。将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拓展到社会,强化每一位校长、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对学生安全保护的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模式。帮助一年级新生尽快融入学校日常学习和生活,养成自我保护的习惯,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在《校园安全儿歌》的使用过程中,要多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和反馈。市教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校园安全儿歌》使用的督导和检查。
附件:《校园安全儿歌》文字稿
201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