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发[2005]41号
关于填报200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填报200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教发函〔2005〕73号)要求,为了做好2005/2006学年初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对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和计算机应用程序进行了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增加了“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学校属性代码”、“高中在校生分年龄学生数”等指标和内容,并对“电子图书(册)”、“幼儿园(班)办别”等指标进行了调整。这次基础教育统计报表的修改,涉及到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影响面广,工作要求高,我们将在统计工作开始前,组织报表填报和软件使用培训。
二、为维护国家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的完整性,自今年起我市统一使用教育部《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不再填报《天津市托幼园所学年初统计报表》。为保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比较全面地反映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教育部《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基础上,吸收《天津市托幼园所学年初统计报表》中的合理成分,增加了2张附表,作为教育部《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的补充,请予认真填报。附表填报工作由市教委学前教育处统一布置。
三、中等职业教育的统计报表及应用程序维持不变。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职业高中统一使用教育部编制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上报数据,不再手工填报中等职业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同时,为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加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内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决定对各区县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统一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
四、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表式不变,应用程序及部分指标口径有所变动。在填报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时注意,普通高职高专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统计用)》填报,成人专科及网络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仍沿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填报。各有关高等学校可到市教委财务管理中心(和平区湖南路燕安里6号)领取《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统计用)》。
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教育报表填报要求》和《统计程序使用说明》,随计算机应用程序下发。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教育报表填报要求》中所列事项认真进行填报。10月为统计报表上报时间,各单位要进行周密部署,如实填写,准时上报。
根据市教委内设处室职能分工和近期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安排,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仍由市教委发展规划处统一管理,由新组建的市教委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附件:《教育部关于填报200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教发函〔2005〕73号)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市教委发展规划处 廉 军; 电话:23145619
市教委财务管理中心 李国权,王光廷; 电话:23321045
主题词:教育 事业统计 通知
(共印100份)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