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高校双创教师按照规定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指导学生参加双创赛事及活动取得的双创成果,指导学生创办企业,以及围绕双创工作开展研究发表论文等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认定范畴;
二是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情况,各高校可作为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予以考量;
三是各高校按照生师比不低于2000:1的标准面向社会聘任企业家、知名创业专家等作为双创导师,制定相应的待遇政策,明确工作量标准,积极发挥校外导师在传授实战经验、指导项目孵化、拓宽学生视野及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