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问答库  /  办事问答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07-14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市于201914日印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规范〔20186号),该文件有效期5年,现已失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教委等六部门印发《天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津教规范〔20251),并于202566日起实施,确保了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依据,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