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问答库  /  办事问答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入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相关申请登记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