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做好如下准备:(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查看更多]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聘用合同;(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首次注册...[查看更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入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相关申请登记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查看更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是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查看更多]
由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其残疾证或持权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经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