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各高校在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定中,对自主创办企业、参与创业实践或创业大赛的大学生给予倾斜。天开园...[查看更多]
一是设立双创特色班,制定单独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案和管理机制,安排资深创业导师担任班主任,围绕“双创理论提升”“项目实践训练”“项目培育孵化”等提供...[查看更多]
一是鼓励高校研究设立双创学院,统筹全校双创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开展双创领域教育教学、课程开设、实训实践、众创空间管理、科创园管理、培养方案制定、校级学生创业社...[查看更多]
一是支持高校双创教师按照规定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指导学生参加双创赛事及活动取得的双创成果,指导学生创办企业,以及围绕双创工作开展研究发表论文等纳入高校...[查看更多]
一是设立天津市高校创新创业专项课题,支持高校与天开园、大学科技园、企业联合申报,在职称评审、成果认定中按照市级教学改革项目予以认定;二是鼓励高校组建创新创业...[查看更多]
对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内容和学时学分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学段,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通过推动高校科...[查看更多]
旨在深化我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理念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培养体系,充分激活高校创新创业潜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查看更多]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市教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津教委〔2016〕32号)精神,中小学...[查看更多]
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做好如下准备:(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查看更多]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聘用合同;(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首次注册...[查看更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入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相关申请登记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查看更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是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查看更多]
由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其残疾证或持权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经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