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招聘活动报名等全流程就业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兜底帮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接、户籍迁移等离校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查看更多]
一是加强学校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传授适合学生特点和使用需求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指...[查看更多]
一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二是提升学生资助精...[查看更多]
一是支持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做好援疆、援藏、援青、援甘教育人才选派工作,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来津培训及跟岗锻炼工作,促进民族...[查看更多]
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查看更多]
《天津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包含实施基础教育强师工程。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优化各学段生师比,满足教师招聘补充需要。按照...[查看更多]
一是加强教育数字化基础环境建设。二是丰富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市级试点应用,升级完善覆盖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查看更多]
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一是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各区根据城镇化发展形势和人口结构变动趋势,优化调整学校布局规划,构建区内跨学段学位资源共享和动态调节机制...[查看更多]
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各区、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程序。1.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查看更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包括以下六个因素:(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二)特殊群体因素。(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查看更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二)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查看更多]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市于2019年1月4日印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查看更多]
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做好如下准备:(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查看更多]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聘用合同;(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首次注册...[查看更多]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未通过核验的,应向认定机构补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或国外学...[查看更多]
认定机构 认定权限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日常办公地址 备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本...[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