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2015〕26号
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筹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均衡、协调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现状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天津市教育系统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有力措施,在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拓展工作平台、化解心理危机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备。成立了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下发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德〔2009〕55号)、《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与发展纲要》(津教德〔2000〕14号)等指导性文件,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建立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机制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人才保证。三是教育载体日益丰富。开展了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了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先进校评选,形成了以"5·2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论坛为代表的工作品牌。四是硬件设施得到改善。通过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软硬件设备水平显著提升。
虽然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快速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是存在各学校发展不均衡、实效性和针对性不足等问题,需要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刻把握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深入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升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指导,树立"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理念,突出分类指导和因人施教,工作重心从矫治和处理学生心理问题转向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发掘学生心理潜能,着力培养广大青少年身心的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塑造青少年学生尊重生命、热爱生活、自信乐观、和谐向上的良好人格品质;着力打造全市教育系统全方位、多层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化、均衡化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学生优化和提升心理素质,又要培养学生阳光乐观、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是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又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辅导,实现常规性心理健康教育与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统一,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三是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注重通过课堂教学讲授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四是坚持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领和辅导帮助作用,又要注重激发学生主动性,实现自主学习、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五是坚持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既要突出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辅助功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统一的教育体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设计、协同创新、全线推进、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实施"1235"工程,利用3年时间,构建一套系统规范、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实现"一个突破"。深入分析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对学生学业衔接教育的心理特点、变化规律进行追踪研究,努力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做到"两个覆盖"。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机制,统筹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两个"全员覆盖"。
--强化"三位一体"。推动学校和社会、家庭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搭建"五大平台"。建立涵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教学科研平台、人才培养平台、主题活动平台和危机干预平台。
通过上述工作,到2017年实现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日益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更趋合理,专业知识技能显著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建成一批全国性示范基地和特色校,总结推广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品牌活动和科研成果。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校、院(系)、班级、宿舍(社团)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组织领导、检查推动和评估评价,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及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各区县教育局要以《市教委关于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津教委办〔2013〕102号)为依据,逐项落实指标,逐校落实推动,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深入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逐步建立天津市和区县两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评选表彰制度。
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流程,逐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2015年实现各学校普遍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教师、落实设施场地;2016年推动各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遍开展心理健教育活动; 2017年实现各学校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心理健康辅导与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千百十"素质提升计划,三年内培养千余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百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师, 十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型人才,打造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1.落实人员配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实际,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一定数量经过专业培训的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其中高校的专职教师要按照全体学生师生比不低于1:3000-1:5000配备,中学和中职学校的专职教师按照不少于2名配备,小学按照不少于1名配备。加强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建设,建立专家联系学校制度,具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明确从业资格。制定《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完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准入、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加大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培训和专职教师高级研修班。支持心理健康教师参与国内外的高水平培训、考察和交流,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攻读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好高校辅导员申请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专职教师和班主任A、B、C类证书的培训认证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高校也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培训,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并进行考核。
4.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支持计划(SAP)试点。积极关注教师队伍的心理健康,运用专家督导、朋辈辅导等措施,帮助教师减轻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营造轻松愉悦的工作环境,努力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水平,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教学体系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课程教育。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开设公共必修课,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落实教学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发和更新机制,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建设基于积极心理学理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市教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心理特点,统一编写针对性强、便于施教的中小学(中职)心理健康教育教材。逐步建立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案例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公开课、创优课建设,评选一批覆盖大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四)加强科研建设和学术交流
一是设立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制订课题管理办法,加强立项的指导、组织和管理,鼓励教师深入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规律。
二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机制。定期举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论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展示交流,发布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水平报告。加强与其他省市的交流合作,组织各类学术研讨会,交流实践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加强高校与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学术互动,鼓励高校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建立基地,联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为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探索城区示范校与农村学校教师的交流机制,提升农村地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推进城乡心理健康教育均衡化发展。
(五)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加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为高校提供标准化心理测评服务,为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监测服务,为学生、家长提供心理援助,解决心理困惑。
二是建立信息交流与学习平台。建设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为广大师生学习心育知识、提升心理素质提供在线资源平台。
三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平台。借助网络手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掌握基本情况,加强人员管理。
(六)加强危机干预和转介工作
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标准化工作流程,加强与心理咨询机构和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覆盖所有学校的,及时便捷、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聘请精神专科职业医师坐诊,加快培养一支专业技术精湛、乐于奉献的危机干预专业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市教委将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和普及性活动开展。经费项目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扩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通过举办公益性心理健康讲堂、开设学生心理健康专栏、组织专家学者访谈等形式,宣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总结和推广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经验做法,定期评选和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为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01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各办学主管集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