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我市高校党建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和高校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新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坚持法规必遵,严格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议、读书班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高校党委要为所属基层党组织和书记统一订阅《条例》单行本,推动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进行学习研讨,切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教育工委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部分高校党委组织部部长、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示范培训,各高校党委要分层次分批次举办专题辅导班、培训班,对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全员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做好高校党的工作的本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条例》纳入有关培训班次和教育课程,组织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研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对标对表自查整改。各高校党委和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逐条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立行立改。重点看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否规范,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是否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是否按期换届选举;看党支部书记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是否由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是否由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担任,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是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看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是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健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看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是否建立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看领导和保障机制是否健全,高校党委是否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规范设立党建工作机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是否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实既要有“形”更要有“神”。
(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提升高校党建质量。新修订的《条例》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灵魂,加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增进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政治关。教职工党支部要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学生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学术组织、学生社团管理,一体推动抓好落实。
(四)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新修订的《条例》对坚持这一制度作出明确规定。高校党委要切实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履行好“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目标任务、实现途径和落实措施。要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及时修订完善本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质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制度,制定并落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
(五)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新修订的《条例》强调,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旗帜鲜明要求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高校党委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善于运用现实案例和生动素材,增强思政课吸引力、感染力,当前要突出讲好抗疫故事,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要健全学校思政工作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在充分发挥思政教师作用的同时,压实专业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各方面的职责,推进全员思政、全程思政、全方位思政。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教育工作等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有关部委、有关市级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和有关区委,要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整体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管班子管业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高校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将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扛在肩上,党委副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把落实高校党建责任制、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单位绩效考评,作为“双一流”建设等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深化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形成倒逼动力。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采取随机暗访督查的方式,适时对各高校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对贯彻执行《条例》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力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市委组织部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市教育两委组织处 崔帅;联系电话:8321508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