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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部门联合致信提醒学生及家长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 津门教育 发布时间: 2025-02-17 12:41

日前,市教委、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部门联合致信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深入践行文明交通理念,养成自觉遵法、文明出行的好习惯,用实际行动“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

一、乘车:牢记安全准则

出行首选公共交通。开学后道路交通流量将明显增长,特别是主干道路、中小学周边道路易发车多缓行,请家长妥善安排接送学生的交通路线、出行时间等规划,首选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出行。同学们乘车时,不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或有影响其他人安全乘车的行为,特别是乘坐公交车时,不要将肢体伸出车外,下车时提前观察周边情况,切勿猛然跳下车厢,以免发生危险。

驾乘车规范系好安全带。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要确保车辆行驶时所有乘员均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副驾驶座位。下车前,家长应嘱咐孩子从右侧车门下车,仔细观察车外情况后才可将车门轻轻打开,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下车。

二、骑行:杜绝违法行为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自行车应当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载人。家长骑电动车承载孩子时,两人均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孩子冒险坐在车筐内,或是在共享单车上私自加装座椅让孩子乘坐。

骑行勿忘安全事项。骑行过程中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保持安全车距、车速,避免两辆以上的非机动车并排骑行。等红灯时,根据行车方向选择适当位置停车,为右转的非机动车腾出空间,保障路口行车安全畅通。

三、步行:摒弃不良习惯

走路不做“低头族”。步行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要学会避让各种车辆,特别要注意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内轮差”区域。家长携带低龄学生过马路时,要紧紧牵握住孩子手腕,以免孩子挣脱,发生危险。

勿将马路当成游乐场。同学们日常出行中,不可将滑板、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当作交通代步工具。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禁止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准翻越护栏。家长和同学们还应注意,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家长自驾接送学生时,车辆尽量即停即离避免长时间等待,以免影响校门前及周边道路通行安畅。

新学期,希望家长配合引导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平安畅达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