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将深化体校改革与促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双减”工作融合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市体育局、市教委日前发布《2024年天津市关于实施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决定2024年继续在我市开展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
通知提出,各区体育、教育部门以推进我市建设“排球之城”和“运动之都”为目标,至少选择6个体育项目,作为本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专项运动项目。其中专项运动项目排球为必选项目,其他五个项目可以全部从田径、足球、篮球、游泳、体操、武术及冰雪项目中选择,或者从上述项目中选择3个,并结合区域、学校特色和实际另外选择2个项目。根据选定的专项运动项目,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在每个项目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至少1所小学和1所初中(共计至少6所小学、6所初中)组成共建单位,在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课余训练,实现加强学校体育、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以及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发展的目的。
各区主动将共建与“双减”工作相融合,青少年业余体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于学校体育和课后服务工作。共建的学校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体育工作,常年开展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基础条件。学校体育开展的项目应具有“普及性、传统性、先进性”。在推进学校体育特色发展、提升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共建学生运动队,义务教育的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分别具有至少20名稳定参加训练的学生运动员。学生运动队坚持常练常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共建学生运动队教练员由青少年业余体校和学校共同研究选派,充分利用课后及节假日开展课余训练。
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应整合各方的优秀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共享人才库,为学校选择体育服务师资力量提供服务。各区学校优秀教师应为体校管理人员、教练员进行学校体育教学方法培训。聘请体育教师的授课费可参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执行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与学校根据上述“基本模式”“共建内容”“共建举措”等相关内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分工责任、权利义务。体育部门加强各类体育资源整合,积极通过“体育服务配送”的方式,促进学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体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提升学校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和训练水平,加强体育竞赛执裁组织能力。根据学校体育需求,积极为体育教师提供相关业务培训。聘请体育教师参加赛事执裁工作,并参照《天津市体育局体育竞赛经费开支标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发放裁判员劳务费。体育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身体机能和专项技能测试工作,提高体育锻炼和课余训练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