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
接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经预测,12月24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满足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从12月24日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按通知要求,现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单位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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