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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教育系统启动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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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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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
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从10月26日15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我市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的要求,启动教育系统Ⅲ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单位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并按照要求采取幼儿园、中小学停止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高等学校减少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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