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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市教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逐步取得“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新突破,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委领导分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各处室积极配合;并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在2017年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研究制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法》等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保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2017年,我委逐步强化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各处室作为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将起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报批,同步在市教委网站及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先后出台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解读信息。同时,我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回应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做好研判处置,对已经形成的重要教育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发出最权威的声音。

(三)推进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9号)要求,本年度,我委重点落实天津市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公开;并依法做好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工作;制定印发《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718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提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监督指导,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2017年,为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函〔201741号)文件精神,市教委于201710月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做好情况说明和相关数据统计;要对已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内容进行逐项说明,并附上相关链接;另外,各高校要就招生、财务等方面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特色做法展示。截至1031日,市教委对高校已有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同时针对各高校年度报告上交情况以及网上公开情况进行认真筛查,对不符合要求没有附链接阐述工作情况的单位,将其报告退回,并要求在指定期间内重新撰写上交。1114日,天津市普通高校22所、独立学院11所、高职院校26所,共59所院校均按教育部要求报送年度报告于市教委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件,其中政策解读4件,部门预决算4件,机构设置3件,规范性文件193件,规划计划5件,人事任免14件,应急响应21件,建议提案办理53件,其他公开信息55件。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966件,同比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比重有所增长。

为进一步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201710月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会上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同志就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及相关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会议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关系民生方方面面,所以必须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此项工作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主动作为,规范操作,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会后,机关处室负责同志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加了专业知识,增强了素质能力,为下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一是网站公开。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与天津市政务网对外公开信息。二是媒体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例如:天津教育政务微博、津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云上教育”APP等等。

2017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于政府信息公开或更正20个工作日之内,分别向市政府设在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以及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各提供纸质文件原件,确保主动公开信息有条不紊向社会发布,全年提供文件193件。

本年度,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注重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的建设、调整及应用,明确专人收集、回复网民留言。2017年,我委通过天津8890便民服务专线、北方网政民零距离互动平台,北方网我对书记说心里话和市教委网站便民服务栏目等渠道,及时受理、解答社会广泛关注的教育困难与问题,听民声、解民忧,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着力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接听处理8890便民服务专线4663件,收到公众留言3910件,并在所限定的时限内全部及时答复,没有出现超时现象,群众反映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行政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同时拓宽畅通申请渠道,逐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机制。加强研究分析,定期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我委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50件,并在法定时间内全部予以答复,确保不出现超时答复现象,及时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共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不能只注重结果信息公开,而忽略过程信息公开;二是机关各处室之间信息公开协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

在日后工作中,一方面,我委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我委将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级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9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6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9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8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5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49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50

     1.按时办结数

148

     2.延期办结数

2

  (三)申请答复数

15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9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1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5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备注:相关费用在机会办公经费中支出)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0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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