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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4-15 22:53

        2019年10月,教育部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要求各地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逐步破解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我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教育两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0年4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方案》(津政办规〔2020〕5号),明确了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义务教育覆盖面最广,是教育公平的起点,是政府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是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公平普惠这条主线,牢牢抓住标准建设、均衡机制和督导评估三个环节,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整体上看,我市义务教育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实现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有较大压力、教育资源配置不充分、城乡师资队伍不均衡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上好学”“就近上”仍是困扰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之一。我市义务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达标工作,对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提出明确部署要求。市教育两委认真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指标导向、目标导向,严格对标对表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完善,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到2021年,力争5个区率先通过首批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到2022年,力争全市16个区全部通过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保持我市义务教育的领先地位。  

三、主要任务  

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实施中小学德育创新改革工程、智育水平提升工程、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劳动育人工程,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对中小学平房校舍和部分老旧楼房校舍进行鉴定和提升改造。三是对应建未建、建设缓慢、移交开办不及时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进行专项治理。土地出让合同中已经明确由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要与居民住宅小区首期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到2022年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学校规模和班级学生数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四是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改造农村中小学沥青或水泥类硬化体育运动场地。五是购置补充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六是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教学支持系统,做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七是在核定编制内补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八是实施中小学杰出津门校长、班主任、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九是加强中小学骨干师资梯队建设。十是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切实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市、区两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强化各区属地责任,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抓手,对照评估指标,找准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二是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家评估指导组,逐区逐校进行指导推动。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完善市、区两级教育领域财权事权分担机制。对新增义务教育资源加大奖补力度。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帮扶支教激励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