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访谈回顾 > 相关文章 > 正文
孙惠玲谈天津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情况(5)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7-03 17:09

  主持人:孙主任,刚才您提到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财政补助,对这部分资金有没有监管措施呢?

  孙惠玲:有的。《行动方案》明确了两条监管措施:一是设立财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核算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其他性质收入和支出不得通过该账户核算。二是明确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补助幼儿园运行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捐赠、偿还债务、付息、回报举办者、投资、大型基本建设等非基本办园支出。



附件: